39、你這是在變相殺人!(1 / 2)







看完對方的內容,李晨也開始給出了自己的答複:

“如果整體時間是按照你說的那樣,你的鄰居闖進你的家中對你的丈夫實施毆打,那麼他的任何還擊都是正當防衛,這是我自己的看法。”

“關於你的問題,我這邊還是要建議你找個律師,律師可以閱卷,可以看對方的口供,能夠幫你們更好的處理這件事。”

一起案件,還是要看雙方的口供和證據。

而武協那邊之所以能夠將這件事情定性為互毆,很有可能是過程不清。

拋開這起案件的事實不談,站在上帝視角來分析這件案子,他的男人也確實有很多辦法來麵對這個酒鬼。

對方能踢你家門,可以報警等警察過來處理,而不是自己開門想要以德服人。

人家都喝成那個B樣了,怎麼還可能有德?

最主要的是,行凶者也有問題。

人家都說了自己不在家,他還堅持自己的判斷,說明這個人屬於蠻橫不講理。

你說你不在家就不在家?

不,我就說你在家,動靜就是你搞出來的。

對於這樣的無賴,還是能躲就躲,千萬不要糾纏,因為他的蠻橫無理肯定不是表麵這麼簡單…

即便是這件事情到最後得到了應有的結果,對方賠錢或者入獄,而對被害者帶來的傷害也是無法彌補的。

之所以找律師介入,主要是因為手機拍攝的證據比較單一,而且很容易讓人誤以為隻是拍攝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…

而且大多數的手機證據都會被這麼認為…

李晨說完後便是看向直播間:“大家稍等一下,我先去倒杯水。”

直播間內的房管見李晨起身,便又開始了自己的工作。

過了一會,李晨拿著自己的保溫杯走了過來,重新坐回自己的電競椅上。

“對方是二級輕傷,簡單的包紮後第二天就帶著一家人出去旅遊去了,而我的丈夫被打的人現在還在醫院裡躺著卻是一級輕傷。”

“我去詢問過律師,他們卻告訴我最好和解。”

見對方這麼說,李晨忍不住皺起眉頭開始回複消息:“律師讓你和解?”

“對……”

對方將事務所那裡谘詢的答案“原樣”轉達給了李晨。

“嗯,就是那樣,所以我才會建議你去找一個好點的律師。”

“是互毆還是正當防衛,還是看律師怎麼去為你辯護。”

“那找您的話能夠處理麼?”

李晨聽言後一愣。

不會這麼巧合吧?

該不會又是那所謂的正義化身在搞鬼吧…

想想自己的遭遇,還真是有點古怪。

“當然可以。”

李晨雖然有些疑惑,卻還是開口回答。

身為一個合格的律師,不應該放棄任何能夠成掙(恰)長(錢)的機會…

“那咱們這邊是怎麼收費的?”

“按照流程,一個步驟收費兩萬…”

因為來了業務,李晨也是簡單說了兩句下播,專心與委托人溝通業務。

加了聯係方式,在建立口頭委托關係後,李晨又詢問了對方的地址,決定明天帶著合同建立正式的合作關係順便看一下具體是什麼情況。

次日。

早上八點,李晨簡單收拾了一下帶著自己的公文包準備出發。

對方所在的地方是J州,飛機不能直達,隻能中途在做火車。

對於火車,李晨現在已經有了陰影,生怕在遇到什麼可怕的事…

然而有句古話: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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