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、叫什麼女朋友,那他媽是被告!(1 / 2)







是夜。

李晨坐在直播房間思考著自己的內容。

自己腦海中的案例,隻是個例和濠頭,但並不適合每一個人正確使用。

而作為一名律法工作者,必須要抱著嚴謹的態度來為網友普法。

萬一人家真的按照案例去實操了怎麼辦?

又或者是被惡意之人加以運用?

不排除這個可能。

晚上八點,李晨正式開播。

由於多次被整活的網友給封停,李晨很乾脆的開啟禁言模式。

“相信很多人都有點搞不懂,這次為什麼主播開啟禁言。”

李晨看著直播間露出一副正經的模樣:“主要是大家太過於熱情,主播又沒有辦法去解決被封禁的問題,乾脆一刀切好了。”

或許是因為他的行為引起了整活網友的不滿,人數並沒有之前一樣高,來回不停的跳動,維持一萬左右。

這就像一本小說,剛開始的內容都是不正經和搞笑整活,突然間換了一個模式,讓大家一時間難以接受。

不過無所謂。

留下來的人才是真愛,又或者是真正遇到困難的人。

如果隻是一味的搞笑,那他乾脆辭職專門去做一名搞笑主播算了,還普個屁的法?

給大家整個女裝,腦海裡的案例隨便一搬,再用上搞笑的話把案例說出來,絕對會大火。

但……

多多少少有點不負責任…

“今天呢,還是給大家聊一下關於法律的問題,然後在與大家連麥。”

李晨推了推自己的眼鏡開口說道:“今天要講述的是互毆與正當防衛。”

“相信好多人都會遇到這個問題,就是有關於被打到底能不能進行還手。”

“而司法部也對還手做出了最新的定義,就是被打能夠還手,但是有一個前提,就是要緊急避險。”

“一般很多人都會選擇無視緊急避險,認為還手不再是互毆,但最後的結果卻不是大家想象的完全相反,絕大多數人都會被執法機關認定為互毆。”

“還是給大家個例子。”

“有一個叫張三的,路上遇到了個豪橫的李四。”

“兩人因為一點點的小矛盾,剛開始還是簡單的吵鬨。”

“而李四這家夥脾氣本來就暴躁,感覺自己被罵了有些生氣。”

“因為在他的眼裡,隻能我罵你你不能罵我。”

“再然後,他動手了,一個巴掌打到了對方的臉上。”

李晨看了看直播間,帶入張三的個人心裡情緒:

“而張三也是個不服輸的主,在家裡沒事就刷短視頻,也是看見了關於還手的定義,最後出手還擊,與他糾纏到了一起。”

“請大家一定要注意,這種行為有百分之七十以上會被認為是互毆。”

“最主要的原因,是兩人由語言衝突上升為動手,而執法機關大多數會站在第三視角來看待這件事。”

“你如果不給他吵不也就沒有這件事了?”

“而不跟他爭吵,或者轉身如果不理他,也恰恰就是緊急避險中的一種。”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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