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二十四章 天子大婚(1 / 2)







十月十九,黃道吉日,宜嫁娶。

這一日,整個汴梁城都被染上了紅色,即便李傑一再強調,婚禮無需大操大辦。

但仍然架不住京中百姓的熱情。

得知天子大婚,凡是生活在京中的百姓,家家戶戶都為門頭披上了一抹嬌艷的色彩。

有錢的披紅綢,沒錢的披著紅帛,至於那些家徒四壁的,也會想辦法掛上帶著紅色的物件。

清晨。

範仲淹走出出租屋,看到滿街的歡慶氛圍,不由發出一聲感慨。

「陛下當真是民心所向。」

雖然範仲淹不是迎親團隊的一員,但天子大婚是何等要事,近幾日,朝堂上的頭等大事便是陛下結婚。

因此,他清楚的知道,朝廷並沒有大辦的意思。

街上的景象,全都是百姓自發組織的。

其實,想想也對,自陛下登基以來,一係列的新政如雨後春筍般,不間斷的出台。

儘管惠及民生的不是特別多,但明眼人都能看出,陛下定會是大宋聖主。

另外,大宋也一掃之前的積弱,先後豪取兩連勝,如今,四海威服,大宋百姓再看到契丹人、黨項人,完全可以昂著頭,甚至當麵嘲諷。

往後,大宋百姓才是一等人!

什麼契丹人,黨項人,統統都得靠邊站。

午後。

文德殿後閣。

李傑頭戴通天冠,身著絳紗袍,靜靜的等候著吉時,待會,他將前往文德殿,當著朝廷百官的麵,親自冊封張氏為皇後。

不過,冊封時張氏是不在現場的。

「陛下,呂相公的劄子到了。」

就在這時,張茂則捧著一份加急的奏疏走了進來。

「呈上來。」

「是。」

距離呂夷簡出京已經過去了一個月的光景,算算時日,這份奏疏應該是七八天前發出的。

也不知夏州那邊的談判進行的如何。

不出意外,李德明應該不會拒絕大宋提出的條件。

畢竟,李傑可不像太宗、真宗那般扣扣索索的,糧草、鐵器,皆是細枝末節。

日後的戰爭,當是火器的天下。

對於夏州黨項以及契丹這等半農耕半遊牧的政權,火器就是降維打擊。

再多的刀槍,也抵不過一發炮彈。

往日遊牧政權仰仗的騎兵,隻能成為靶子。

很快,張茂則便將劄子呈到了李傑的手上。

打開奏疏,李傑迅速的看了一遍。

沒有意外!

夏州黨項答應了貿易條約,自條約簽訂之日起,夏州黨項將會協助大宋,嚴厲打擊邊境走私行為。

並且,凡是被大宋緝私隊繳獲的走私物品,夏州黨項都會根據走私物品的價值,進行相應的賠償。

隻是,關於賠償的標準有所更易,最初,大宋提出的是十倍罰款。

李德明覺得十倍太多了,無法接受,而後,在呂夷簡半是商量半是威脅的情況下,雙方達成了共識。

以三年為期!

三年之內,罰款從原先的十倍,降低為了五倍。

三年之後,恢復至十倍,如此一來,也算是給了夏州黨項一定的緩衝空間。

這一點,呂夷簡沒有先行匯報,而是就地決斷的。

當然。

輕微的修改,也是呂夷簡權限之內的事。

畢竟,大宋和興州距離很遠,即便快馬加鞭,一來一回也得小半個月的時間。

如果事事都要向朝廷匯報,這場談判沒個一年半載,怕是談不成的。

在李傑的觀念中,談個一年半載,無疑是效率極為低下的。





/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