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一章 準備遷徙列侯(1 / 2)







建郡。

所牽涉的利益極為龐大,可不僅僅是一個普普通通的兩千石郡守流官,而是至少一個列侯國!

漢廷的列侯有多香,前麵已經講述很多,隻要不作死謀逆,起碼能保證一個家族百年以上的頂級榮華富貴,相比較普通流官,實在是金飯碗。

大漢的流封建製度從草創到逐漸完善的過程中,配套的封侯製度漸漸形成了規矩,從邦周上卿製度之中化用而出,在朝廷直屬的郡以及諸侯王國中,形成了上郡(國)三侯,中郡(國)二侯,下郡(國)一侯的郡(王)侯分治製度。

雖然皇帝沒有說分封列侯的事,但有郡必有國,這是目前的政治鐵律,除非皇帝願意冒天下之大不韙,打破這個鐵律,這種完全沒好處的事情,皇帝一定不會做。

皇帝的聖旨一下來,當時殿中的所有人都知道這天下不會再平靜,光是圍繞要不要建郡就會有極大的爭論,並不是每個人都有那麽大的魄力和眼光的。

公孫弘帶著聖旨到了丞相府中,丞相的權力極大,皇帝的聖旨需要經過丞相的用印才能夠發往各郡國,若是丞相不同意,甚至能直接將皇帝的聖旨駁回,不過一般這麽做的丞相,一旦碰到強勢的皇帝,距離下台或者死就不遠了。

不過皇帝若是真的下了亂命,還將丞相逼死的話。

這個被洛氏影響過的世界的風氣,可能會有人直接刺殺皇帝,以正天下視聽。

雖然目前還沒有皇帝被刺殺,但是過去被刺殺而死的列侯、郡守、諸侯王,五十年之內,整整七十三個!

這是一個極為恐怖的數字,平均下來每年就有一個半高級貴族死於刺殺。

這種行為當然是大罪,基本上等同於謀逆,隻要抓到,至少死一家,甚至罪名大的時候,會連帶上全族流放套餐。

但這個時候,恐怖的事情就來了。

這七十三人之中,朝廷隻追究了三十三件刺殺案,另外四十件被查清真相之後,隻能說一句死的活該,完全符合以直報怨,誅殺獨夫的道德風尚,最終沒有追究。

這些人之中,身份最高的是劉徹的一個弟弟,因為殘暴的對待屬下,多次肆意的辱罵,在郡國之間是出了名的,結果被屬下殺死,這種弑君之事,劉徹暴怒自然想要懲治。

但是這件事實在是太符合儒家的君臣義利觀,結果被以賈誼為首的人強硬的把人保了下來,不僅僅如此,還要給諸侯王上惡諡,為殺人者表彰,記錄在典籍之中。

這讓劉徹怎麽能接受?

他自然駁回了賈誼的建議。

然後劉徹在麵見賈誼時,就見到賈誼有些難以置信的望著自己,似乎是不理解自己為什麽會偏袒諸侯王。

劉徹當時就明白了,自己不是在和丞相賈誼對抗,而是和天下之間的一種觀念在對抗。

最後劉徹沒有再說什麽,隻是下旨讓諸侯王注意自己的德行。

賈誼最後以身體不適為由辭職,但是這件事造成的影響卻實在是太大了。

這就是這個時代的風尚。

這就是劉徹拖著不設置丞相的緣由,但是他也快拖不下去了,國不可一日無君,君不可一日無相,這是研究素王經典得出的結論。

公孫弘用印之後向著四方郡國發去,郡國有的很是偏遠,比如江東和嶺南那些地方,起碼都要一個月才能接到聖旨。

但是長安城幾乎是立刻就被這道聖旨所吸引,作為大漢無可爭議的政治中心,這裏有天下四分之一的列侯,還有三公九卿,無數的兩千石、千石級別官員,還有前來長安述職的兩千石郡守,還有許多雖然沒有官職,卻都是各個郡國舉薦而來的賢良方正之士,還有太上學宮之中的各個學派老大,形形色色的人都在這裏。

這道聖旨就像是一顆巨石砸在湖麵,瞬間激起了巨浪。

首先就是關於建郡的問題,雖然和列侯不能比,但兩千石的職位還是非常誘人的,尤其是思維敏銳的人,都意識到朝廷接下來肯定是要大力發展馬政的,那麽這兩個建立在河南地的郡就非常的關鍵。

而且那可是馬政啊,現在的馬政規模這麽小,就已經是最有油水和權力的部門之一,若是能夠在河南地建立大規模的馬場,那兩個新建立的郡的郡守權力和油水會直線上升。

普通的官員想著一個郡的建立能得到多少好處,最頂級的一批人則在思考這兩個郡的列侯皇帝準備怎麽辦?

還有這兩個郡的人口怎麽辦?

長樂宮中。

劉徹同樣在思考這兩個問題,最簡單的辦法就是用公孫弘之前暗示的方法,創造出大批的罪犯,然後用流放的名義把他們弄到河南地去放牧戍邊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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