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秒思考時間。」他笑著說,「從現在開始計時,5……1。」
「時間到了,你答應了。」
我:?
「5
過了不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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嗎?你這是什麼計數方式?」我真的想打他。
「我等不及了。」他笑著揉了一把我的頭發,「下午好,女朋友。」
「不是說是名義上的?」
「裝也要裝個樣子不是嗎?」他說著低下頭,認真地看著我。
我的心跳得好快,躲開他的目光,不敢看他。
後來他更加肆無忌憚地陪著我去上課,去吃飯,回寢室。
好像是起效了,張茜和陸豐終於消停了。
我也長舒了一口氣。
我現在隻有一個目標,好好完成學業,找一份還行的職業,養活自己一個人,這樣就夠了。
沒兩天,我媽來學校找我道歉。
「為什麼不接媽媽電話,微信也沒有一條,你還真因為這點小事不要媽媽了?」我媽哭著向我訴苦。
「難道不是你不要我了嗎?」我平靜地問她。
回來這麼久,她有陪過我一晚上,有陪我去逛過一次街,有陪我去看過一次心理醫生嗎?
沒有。
她每次都說弟弟太小,走不開。
她已經找到了另一個感情寄托,現在又來問我為什麼不理她了?
「你是我懷胎十月生下來的,媽媽能不要你?你還有沒有良心,你知道媽媽那三年過得多辛苦嗎?
「這樣,你搬過來吧,跟我和你叔叔一起生活。
「一個女孩子一個人住在家,算怎麼回事?」
我看著她,忽然就笑了,「不用了。」
「為什麼?」
「我不是小孩了,你還是照顧弟弟吧。」
我也不是非要媽媽不可。
我要的根本不是和誰住在一起,我要的是父母無條件地偏心,是父母在身後無條件地支持,是我害怕和恐懼最後的靠山……可惜她根本不懂。
但我還是跟我媽和解了。
我安慰了她很久,讓她不要胡思亂想,弟弟需要她,我空了會去看她。
她最後才含著淚跟我告彆。
「你弟弟最近上早教課,媽媽實在忙不過來,你空了來家裡吃飯。」
我看著這個四十多歲的女人,她再也不像以前精巧裝扮,出門還帶著一個大布包,裡麵裝滿了弟弟需要用的東西,從前天天高跟鞋的她,如今卻選了最舒適的平底鞋。
但她的臉上,卻洋溢著以前我從未見過的笑容。
那一刻,我突然明白了她跟我爸離婚的意義。
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。
「好。」我說著轉身進了商店,隨便買了一個小玩具,「帶給他吧。」
「好,我告訴他姐姐送的。」我媽含著淚打了一輛車走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