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讓我心裡什麼滋味?
這些也都算了!
我可以不在乎!
可那個醫院,是我辛辛苦苦我的事業!
是我原本打算為止奮鬥一生的事業!
那是我拚死拚活,通過自己的努力,你們沒有幫任何忙,都是我自己的努力打拚來的事業!你們和我的幾個姐姐,竟然還要據為己有!
說什麼診所是你們的!
而我,隻能為你們家打工!
我不同意,你們就把我弄到拘留所去。
爸!
媽!
十幾年前,我也曾經被你們潘家一家幾口弄進拘留所一次,你們還記得嗎?
就像你們現在這樣。
你們隻在拘留所呆了一天就受不了了。
可你們不要忘了,我當時在拘留所,呆了可是整整十五天!
等我再從拘留所出來,我已經成了小縣城的一個過街老鼠了。
試問,如果我們你們的親生兒子,你們會這樣對自己親生兒子嗎?
彆說兒子了。
就算你們的女兒,你們舍得這樣對待嗎?
這個世上,見過你們這樣對待兒子嗎?
你們從來沒有把我當成兒子,而僅僅隻是把我當成你們的血袋子了吧?
想要一輩子吸我的血,然後一邊吸我的血,一邊還得我必須給你們養老送終,才是真的吧?
要不是我在省城出的那檔子事兒,或許你們直到現在依然還在沾沾自喜。
你們這輩子投資的最成功的一樁買賣,就是當年花了幾千塊錢買來的那個小男嬰。
幾千塊錢而已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