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讓我心裡什麼滋味?

這些也都算了!

我可以不在乎!

可那個醫院,是我辛辛苦苦我的事業!

是我原本打算為止奮鬥一生的事業!

那是我拚死拚活,通過自己的努力,你們沒有幫任何忙,都是我自己的努力打拚來的事業!你們和我的幾個姐姐,竟然還要據為己有!

說什麼診所是你們的!

而我,隻能為你們家打工!

我不同意,你們就把我弄到拘留所去。

爸!

媽!

十幾年前,我也曾經被你們潘家一家幾口弄進拘留所一次,你們還記得嗎?

就像你們現在這樣。

你們隻在拘留所呆了一天就受不了了。

可你們不要忘了,我當時在拘留所,呆了可是整整十五天!

等我再從拘留所出來,我已經成了小縣城的一個過街老鼠了。

試問,如果我們你們的親生兒子,你們會這樣對自己親生兒子嗎?

彆說兒子了。

就算你們的女兒,你們舍得這樣對待嗎?

這個世上,見過你們這樣對待兒子嗎?

你們從來沒有把我當成兒子,而僅僅隻是把我當成你們的血袋子了吧?

想要一輩子吸我的血,然後一邊吸我的血,一邊還得我必須給你們養老送終,才是真的吧?

要不是我在省城出的那檔子事兒,或許你們直到現在依然還在沾沾自喜。

你們這輩子投資的最成功的一樁買賣,就是當年花了幾千塊錢買來的那個小男嬰。

幾千塊錢而已!





/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