到了公安局,溫涼手機收上去,被帶到一個房間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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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警察坐在他的對麵,看了那天的監控,仔細問,“請問溫小姐,你為什麼會去總裁辦公室?
在你去之前是否知道,傅先生不在公司?
”</p>
溫涼回答,“我知道,我去他辦公室,是為了借用他的休息室午休,經過他允許的。
”</p>
溫涼的手機就擺在旁邊,警察看著那天的聊天記錄,往後翻了幾頁,問,“你們是什麼關係?
”</p>
“夫妻。
”</p>
警察看了溫涼一眼,出去了一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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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間裡就剩下溫涼一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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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她能證明,去傅錚辦公室是經過他的允許,但中間有一段時間隻有她一個人在辦公室,這是不爭的事實。
在找到真正的泄密之人前,他的嫌疑很難洗清。
”</p>
但沒有證據證明是她所為,傳拘二十四小時內必須放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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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二十四小時,並不是那麼簡單就能熬過去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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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訊室裡隻有簡單的桌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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溫涼靠著椅背,手肘搭在扶手上,一手撐著腦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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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這麼一個姿勢,不知道維持了多久,他站起身來活動一會兒,片刻之後再坐下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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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間裡很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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靜的無聊,靜的可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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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中午,有人進來給溫涼送飯,一份米飯,兩份青菜,沒什麼油水,還有一瓶礦泉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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溫涼沒什麼胃口,但為著腹中的孩子,還是強行吃了一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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吃完飯之後,她趴在桌子上昏昏欲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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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這種環境下睡得並不安穩,半夢半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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溫涼睜開眼睛,太陽還高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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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可真難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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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訊室的燈二十四小時亮著,監控二十四小時開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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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怕外麵一片漆黑,裡麵依舊燈火通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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溫涼坐在椅子上,雙臂抱膝,下巴擱在膝蓋上,瞪著倆眼睛發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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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到天一亮,他們就必須放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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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一點一點走到淩晨,溫涼熬不住精神,頭抵著膝蓋打盹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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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知道什麼時候,她隱隱約約,好像聽到了開門的聲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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溫涼迷迷糊糊的抬起頭,揉揉眼睛,“我可以出去了嗎?
”</p>
“可以了。
”男人的聲音響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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溫涼聽到聲音,認真的看向來人,見是傅錚,一時怔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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傅錚走到他麵前,“傻了?
不認識我了?
”</p>
溫涼放下胳膊腿。
扶著桌子站起來,低聲說,“你回來了。
”</p>
“嗯,走吧。
”他牽起溫涼的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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溫涼跟著他走到門邊,後知後覺的問,“查清楚了嗎?
我可以走了嗎?
”</p>
“可以走了,其他的有律師處理。
”</p>
“哦。
”</p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