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周後,黎巴嫩南部某小鎮。
慕傾命人查到了amanpour這個畜生的藏身之地,特意跑到時局混亂的中東地區,看來他是真的窮途末路了。
慕傾要做的就是親自過來殺了他,為天宇那孩子報仇,也幫修羿了卻一樁心事。
畢竟那個瘸子最近哪裏都去不了,慕傾很樂意代勞。
慕傾特意打扮得非常粗劣,試圖融入當地。
他蹲了兩天,終於碰上了出門買東西的amanpour,原來跟在他身邊的兩個人都已離去,現在隻剩他一人躲在這容易發生暴亂的地方。
由於他身材魁梧,長相凶悍,手裏又有槍,所以成了這個小鎮的老大,底下跟隨一些烏合之眾,隨著他到處耀武揚威,亂收保護費。
慕傾“嘖”了一聲,畜生到了什麽圈都是畜生。
amanpour住的地方是搶來的一個帶小院子的二層小樓,原本的住戶被他們趕了出去,現在也不知是死是活,還霸占了人家十幾歲的兒子。
這死變態都這樣了還改不了那個臭毛病。
amanpour帶著一眾小弟大張旗鼓地衝進了一家小商店裏,把人家的東西一件件往外搬。
商店老板敢怒不敢言,心痛地看著自己的商品被搬走。
說得好聽是買東西,實際上就是搶劫,若敢反抗就是死路一條。
小鎮上有過不少前車之鑒,現在無人敢反抗他了。
慕傾忍無可忍,撩開自己的衛衣帽子,上前幾步,“喂,你們這樣是不是太囂張了?好歹給錢再把東西帶走啊。”
amanpour一聽,有不怕死的敢開口,他朝著聲音看去,卻猛地屏住了呼吸。
穿著普通衛衣的青年身材修長,容貌竟如此驚豔,像極了誤入這兵荒馬亂世界的美麗單純的美人。
amanpour的心跳快了一拍,頓時覺得口乾舌燥,他朝著慕傾走了過去。
就在那些沒眼力見的小弟想衝慕傾動粗時,被amanpour一腳踹翻在地。
amanpour走到慕傾麵前,鹹豬手朝他伸了過來。
慕傾往後退了幾步,故作不懂,“你想乾什麽?”
amanpour轉了轉手裏的槍,插到了腰上,眼神很是露骨邪惡,“在這種鬼地方竟然能看到這種尤物,美人兒,跟我玩玩吧?”
慕傾眨了眨眼睛,“玩什麽?”
“回我家裏,保證你滿意。”
“可以,你把錢給人家,或者把東西全留下,我就陪你回去玩玩。”
amanpour眼睛一亮,“行。”
說罷,他從口袋裏抽出一遝紙幣,撒到了商店門口。
“這樣行了嗎?”
慕傾點頭,“行,走吧。”
amanpour想攬住慕傾的腰,慕傾靈活地躲開了他的臟手,淡道:“不許碰我,到了地方再說。”
amanpour連連點頭,美人兒說什麽便是什麽。
儘管眼前的美人兒身高很高,但跟自己比起來,還是稍顯瘦弱了。
他根本不怕拿不下他,何況他手裏有槍,這就是他最大的依仗和底氣。
慕傾跟著amanpour上了小卡車,車子開往他的小院子。
一路上,慕傾被他放肆的目光盯得反胃。
若不是為了避免傷及無辜,慕傾真想第一時間爆打他狗頭,挖了他的眼睛。
不到十分鍾,amanpour的院子就到了,他第一個跳了下去,朝慕傾伸出雙手,壞笑道:“來,美人兒,哥哥抱你下來,我們進屋子裏快活快活,或者你喜歡室外我更興奮。”
慕傾勾唇一笑,也跳了下去,長腿一伸,狠狠地踹向他的腰側,“去他媽的,敢打老子主意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