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為受害者和目擊者,謝行舟一行被送到柴桑縣衙陳述情況。
沒想到的是,蒼蠅這幫人做了太多壞事,一件扯出另一件,沒完沒了的,縣衙兩整天都沒審完。
縣衙不說讓走,謝行舟一行隻能在柴桑暫時逗留。
好在他們是提前出發的,時間充裕,並不急著趕路,就安心在柴桑縣城住下了。
隻是考試在即,都沒有心思出門逛,除了吃飯和上縣衙,其餘時間都在縣衙提供的客棧裡看書用功。
第二天簡單吃過晌午飯,謝行舟正打算小憩一會兒,曾誌敲門來找他。
謝行舟以為是判決結果出來了,示意他趕緊說。
曾誌卻坐下來給自己倒了一杯茶,慢騰騰的喝完之後才拿出一封信來:“江小姐寄來的,剛收到!”
阿櫻寄來的?
謝行舟顧不得計較曾誌的無禮,注意力全部在信上。
阿櫻怎麼知道他在柴桑,還請曾誌幫忙轉達信件?
謝行舟轉頭一想就明白了,曾誌時常有跟阿櫻飛鴿傳書。不需要慢悠悠的走驛站。
他都氣樂了,曾誌要給阿櫻傳信,就不能問他一句嗎?
讓他在信的末尾加一句“安好,勿念”會耽誤他什麼正事?
也不知道這個刁麵憨安的什麼心,就見不得他跟阿櫻好。
他跟阿櫻好,礙著他什麼事了?
簡直莫名其妙。
若不是他看的出這個人在阿櫻麵前眼神坦蕩直接,沒有半分男女之情,他都要懷疑這個人是不是看上阿櫻,想捷足先登了。
他伸手接過信,示意曾誌快滾,他暫時不想看到他。
可等他看完信之後,又恨不得把早就走掉的曾誌抓回來打一頓。
該說的不說,不該說的全都說了。
昨日的凶險場麵,曾誌絲毫不漏。他如何思量的,曾誌半字不提。
在曾誌的形容裡,他成了一個逞匹夫之勇的毛頭小子。
可事實的真相是,他下車和謝一等人一起反擊,是有絕對把握能贏,且保證自己不會受傷的。才不是一腔孤勇,有勇無謀。
曾誌趕來的時候,他們不是已經逼得蒼蠅等人倉皇而逃嗎?
他自己不是好端端的站在曾誌麵前嗎?
從結果來說,一切都沒有問題。
可曾誌偏偏隻摘取最凶險的一段告訴阿櫻。
她得多著急啊。
將心比心,上次他知道顧箏要跟阿櫻碰麵,急得他快瘋了。這次阿櫻知道他竟然敢直接和劫匪麵對麵的硬碰,還不得急出個好歹來?
也難怪她在信裡連要改嫁的話都說出來了。
以她的性格,這話絕對不是說說而已,而是真的會如此行事。
謝行舟苦笑不已,他是真的權衡過,確信自己不會受到傷害才如此行事的。
四個親衛身經百戰,他手裡又有最先進的弓弩,怎麼可能會遇到凶險呢?
他有家有心悅的人,又怎麼舍得去死呢。
不過阿櫻也沒說錯,刀劍不長眼睛,萬一有個萬一,他的小命就交代了。
扶著額頭思慮一番後,謝行舟決定直接跪。
娘子不會錯,是他錯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