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不,這不是誤會。”
路登糾正道,
“我看中了這個...奴隸,準備買下他,如果皮鞭抽下,相當於侵犯了我的物權...”
作為神聖法典的速成選手,路登自然能搬出對應的條款,來應證自己的說法。
按照路登的說法,奴隸主需要賠付他一大筆醫藥費,大概價值2到3枚小金幣,比奴隸市場的租金還要貴!
如果真賠付的話,這個月都白乾!
奴隸主聽得一愣一愣的,狡黠的眼裡閃爍著懷疑。
他又踹了一腳管事,低聲說道,
“去,把老頑固請來。”
作為神邦裡較大的奴隸市場,他們自然配有法律顧問,或者說...神聖法典學者。
這是一個尊貴的詞。
一般的神聖法典學者,都自視甚高,隻願意一心專研神聖法典,不願意牽扯俗事。
替奴隸主工作,更是卑微到塵埃,絕不可能。
老頑固,是神聖法典學者裡的異端,極其頑固,根本無法被說服。
事實上,他的學者徽章很快就會過期,失去神聖學者的身份。
這兩年他已經淪落為學者之恥,每年都有提案申請吊銷他的徽章,反對聲絡繹不絕。
很快,
路登見到了老頑固。
一個身穿灰白袍子的老者,金色,自然卷,頭發亂糟糟的像是鳥窩一樣,胡子淩亂。
一張枯瘦的臉,最吸引注意的是深陷的眼窩,上麵還有灰色的眼屎,以及他不協調的走路姿勢。
他好像一個機器人一樣,四肢格外不協調,走起路來吱吱呀呀,讓人懷疑他隨時可能散架。
老頑固走路很慢,懷裡抱著重物,還有些心不在焉。
他到場後,奴隸主立刻讓路登重複一遍剛才的話。
聽完,沒有任何猶豫,老頑固點頭應道,
“他說的沒錯。”
奴隸主:???
老子每個月2銀幣100米索,就養了這麼一個廢物玩意?
就算是條狗,也會叫兩聲啊!
老頑固根本沒有為他做任何辯護,直接認同了對方!
“要賠這麼多錢?”
奴隸主眉頭緊鎖,想看看有沒有回旋的餘地,
“法典不是說,以牙還牙,以眼還眼嗎?”
他還是讀過法典的,認識幾個字。
奴隸主反問道,“不能用這一條嗎?”
按照奴隸主的理解,這條的優先級很高,一般問題都能解決。
“可以。”
老頑固點頭,
“他是神邦的公民,作為賠償,您需要一隻神邦公民的手臂。”
老頑固環顧了一圈,看向奴隸主,認真說道,“這裡,應該隻有您是神邦公民。”
奴隸主:......
讓他賠一隻手給對方,他寧可賠錢!
奴隸主將衣領扯開,隻覺得煩躁無比,一大早就遇到這種糟心事。
他不耐煩說道,
“就沒有彆的辦法嗎,在法典裡再翻翻!”
老頑固堅持道,
“我願用自己的學者之徽賭咒,這位先生提出的方法,絕對您是解決這件事的最小成本,”
奴隸主不聽他這一套,隻是一直催著他找。
老頑固雖然頑固,但那是和學者辯論之間的頑固。
和一個粗鄙的奴隸主,有什麼好計較的?
按照對方的吩咐,老頑固很快在法典裡找到第三條解決的辦法。
“我再次強調,如果按照這個方法處理,您可能要付出更高的成本,我已儘到我的告知義務,後續產生的一切糾紛,都不會影響我的學者之徽評分...”
老頑固給自己加了一個‘免責聲明"的BUFF,才開口說道,
“這位先生還沒有夠買這名奴隸,隻要這名奴隸被彆人買走,就不算侵犯了他的物權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