畜生。
這個備注…
張鴻偉也把目光湊了過來。
這隻是單方麵的問罪。
聊天中,對方是一句話都沒有回複。
而女人的態度也是從一開始的生氣質問到哭哭哀求,目的隻是想讓對方過來看望一眼自殺的母親。
在結合自己腦海中出現的關鍵畫麵,畜生二字也實屬理所當然。
你的妻子因為你的事情割腕自殺,你的女兒苦苦哀求,目的也隻是希望你過來看一眼,勸導你那位相伴了二十多年的妻子,僅此而已。
這個要求很過分麼?
而你卻在乾什麼?
帶著你的小三去逛街,買衣服,買首飾,這就已經構成了不作為犯罪。
而婚姻受婚姻法保護,是感情不和也好,其他原因也罷,隻要沒離婚,對方就沒有理由對妻子不聞不問!
而對方在收到了其女兒的提醒,寧願和小三逛街也不來病房探望自殺的妻子,可以主要理由。
李晨將手機放在桌子麵前,推了過去:“這裡麵的內容很重要,你一定妥善管理好,到了法庭後可以作為證據。”
“可以進行追責麼?”
張玲玲看向李晨的目光充滿著懇求。
“沒有問題”
李晨見狀則是點了點頭一臉嚴肅的回道:“包在我身上。”
聊完委托的相關事宜,兩人將委托人送到事務所門口。
“你有把握麼?”
張鴻偉聞看著對方的背影,點燃一根香煙。
看了聊天記錄,他的心情也是有些氣憤。
“有。”
李晨點燃一根香煙,看向對方的背影說道:“律法是公正的,每個人都會受到應有的懲罰。”
隻是可惜了…
明明有許多種發方法來維護自己應有的利益,為什麼卻采取這種極端的方法?
你這麼為彆人著想,一直努力來保全你眼中的這個家,可是否又想過自己?
哪怕到了死亡的最後一秒,你竟然還在為彆人辯解。
一想到對方臨終之前留下的遺書,李晨就感覺心裡有些不是滋味。
一個律師,要學會控製自己的情緒。
李晨深吸了一口氣,拿著自己的證件和委托材料,準備去法院申請調查令。
聯係了負責審理案件的主審法官,說明自己的來意後,主審法官同意接見。
“不是離婚案麼?”
主審法官看了一眼李晨的申請材料,目光看向李晨帶著幾分威嚴。
“是一場由離婚案引起的不作為犯罪,有著一定的因果關係。”
“你這個和離婚案沒有多大的關係,想要上訴需要重新遞交材料。”
法官聞言後看向李晨開口說道:“你做律師的還要我告訴你?”
“可現在的情況是,原告已經死了。”
李晨見狀後便是開口說道。
“這樣的話,那你問一下她的繼承人是否願意代替原告繼續上訴,如果不願意那就終結審訴。”
中規中矩,沒有問題。
“好行吧,我回去詢問一下委托人。”
說完李晨便是站起身來,準備離開。
走到審判院門口,李晨看了法院一眼,點燃一根香煙。
不願意開搜查令,按照規矩來說的確沒錯。
可問題是,你真的是一個守規矩的人麼?